各高职院校(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项的通知》(浙高职赛〔2025〕1号),2025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化学实验技术”赛项将于3月24日—3月27日在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化学实验技术
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生物与化工赛道二
二、比赛时间与地点
(一)报到时间与地点
1.报到时间:2025年3月24日
注意:请参赛队务必于3月24日14:00前完成报到。
2.报到地点:维也纳国际酒店(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店)
比赛期间,各参赛队食宿由承办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比赛时间与地点
1.比赛时间:2025年3月25日—3月27日
2.比赛地点: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温州市瓯海区六虹桥路1000号)。
3.比赛流程
日期 | 时间 | 事项 | 参加人员 | 地点 |
3月24日 | 8:00-14:00 | 各参赛队报到,领取大赛资料 | 各参赛队 | 维也纳国际酒店 |
15:00-16:00 | 领队会议 | 各参赛队领队 | 2号笃行楼503 | |
16:00-16:30 | 选手熟悉比赛现场 | 各参赛队 | 3号笃行楼一楼、二楼赛场 | |
3月25日 | 全天 | 竞赛 | 部分参赛队 | 3号笃行楼一楼、二楼赛场 |
3月26日 | 全天 | 竞赛 | 部分参赛队 | 3号笃行楼一楼、二楼赛场 |
3月27日 | 上午 | 竞赛 | 部分参赛队 | 3号笃行楼一楼、二楼赛场 |
注:以上安排供参考,比赛时长根据参赛队伍数量可能会有变化,具体安排以报到时下发的《赛事指南》为准。
三、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须为浙江省高职院校(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及3年内毕业生(毕业生须为企业职工,以报名时间为准,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此限)。五年制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培养)学生报名参赛的,须是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四、五年级)在籍学生。
各参赛院校统一报名,每个学校限报2个参赛队,每组队员不超过4人,且不得跨校组队。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化学实验技术赛项中获一等奖(金奖)的选手,不再参加该赛项比赛。各参赛队可配指导老师,每队限报2名。参赛选手和指导老师报名提交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
四、赛项要求
(一)项目内容
参赛队伍结合专业要求,围绕生产、管理、服务一线岗位实际需求和实践要求,遵循“突出能力导向、解决实际问题、体现创新因素、确保公平可比”的原则,立足技能创新,自主确定参赛项目名称、自主设计参赛项目内容、自主选择参赛设备。竞赛内容包含技术技能操作实施和现场展示讲解。
设计的参赛项目须符合职业岗位要求,操作规范、安全。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产权或物权。参赛项目如有涉密内容,参赛前须进行脱密处理。不得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项目呈现
参赛队伍依据项目任务,按团队成员分工进行比赛。技术技能操作实施应重点呈现选手的技能熟练程度、规范程度以及应用能力。现场展示讲解应围绕赛项技能要点、技术难点解决、团队配合、创新要求等方面进行。
比赛时长由各参赛队伍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总时长70分钟,其中,技术技能操作实施不少于60分钟,现场展示讲解不超过10分钟,可分段讲解,但最多不超过三段。
(三)评分标准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项的通知》(浙高职赛〔2025〕1号)文件要求,主要从技能水平、职业素养、应用价值、团队合作、创新创意等五个方面,按权重对参赛队伍做整体评价。
五、比赛场地与设备
本赛项比赛设备和材料不做统一要求,承办学校为参赛队提供本校现有可用于比赛的设备和材料清单(详见附件5),供参赛队自愿选择使用。
决定自带设备和材料的参赛队需于3月3日—3月7日与承办学校(联系人:胡老师,电话:158-5277-8259)积极沟通协商并签订确认书(详见附件6),双方确认可行后方可进场。现场设备技术保障谁提供谁负责。
请参赛队与承办学校沟通后,于3月7日16:00前,将附件6的电子稿(加盖学校公章)发送到邮箱1356550817@qq.com。
六、奖项设置
本赛项为团队赛,赛项设金奖、银奖、铜奖,以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获奖比例分别为10%、15%、25%(奖项数量严格执行四舍五入原则)。
七、裁判推荐
1.推荐遴选条件:评分裁判(高校教师)应为省外高校或省内普通本科院校相关专业教师,且符合《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基本条件、技术条件。评分裁判(行业企业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省级以上技能大师”等能证明其技能水平的荣誉称号,且非来自于赛项承办院校提供的仪器、设备供应商企业。
2.各参赛院校可以推荐符合遴选条件的评分裁判,推荐数量不超过5人。
八、其他事项
1.报到时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参赛选手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正反面印在同一页);
(2)全日制在籍在校生需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3)毕业三年内的本校毕业生(毕业生应为企业职工,以报名时间为准)需提供本校毕业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大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复印件;
(5)参赛队伍与承办学校就自带设备协商后确认书(加盖学校公章);
(6)裁判推荐表及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
2.请各参赛院校填写附件1-4于3月7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1101926943@qq.com,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50-6789-5157,文件名以“校名全称+文件名称”命名。各参赛队上述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