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赛事动态
2025省赛通知 · 大数据应用开发赛项
来源:职业技能大赛作者:时间:2025-03-06浏览:1989

各高职院校(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根据《浙江省高职院校职业能力大赛组委会关于做好 2025 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项的通知》(浙高职赛20251号),2025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大数据应用开发”赛项拟定于45-6日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举行。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大数据应用开发

二、赛项要求

(一)项目内容

参赛队伍根据赛项设置,结合专业要求,围绕生产、管理、服务一线岗位实际需求和实践要求,遵循“突出能力导向、解决实际问题、体现创新因素、确保公平可比”的原则,立足技能创新,自主确定参赛项目名称、自主设计参赛项目内容、自主选择参赛设备。竞赛内容包含技术技能操作实施和现场展示讲解。

(二)项目呈现

参赛队伍依据项目任务,按团队成员分工进行比赛。技术技能操作实施应重点呈现选手的技能熟练程度、规范程度以及应用能力。现场展示讲解应围绕赛项技能要点、技术难点解决、团队配合、创新要求等方面进行。比赛时长由各参赛队伍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总时长 70 分钟,其中,技术技能操作实施不少于 60 分钟,现场展示讲解不超过 10 分钟。

(三)评审标准

围绕“技能水平、职业素养、应用价值、团队合作、创新创意”等五个方面,按权重对参赛队伍作整体评价(评审标准见附件1)。

设备场地条件

承办校提供标准化比赛场地,包括四个工位、投影或显示大屏、四进一出分屏器(HDMI接口)、插线板,其他设备请参赛队自带。

、拟定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202545-6

、比赛地点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东路388

、比赛组队

(一)参赛队伍:每校限报2每队不超过4不得跨校组队每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

(二)参赛资格:参赛选手须为我省高职院校(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及3年内毕业生(毕业生须为企业职工,以报名时间为准)。五年制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培养)学生报名参赛的,须是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四、五年级)在籍学生。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此类赛项中获一等奖/金奖的选手或参赛作品,不得再参赛。

(三)领队:参赛院校指定领队1名(可以由指导老师兼任),全权负责参赛事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比赛报名

本次竞赛不收取报名费、参赛费,各参赛院校须于202531414:00前将报名表(包括报名表电子稿盖章扫描件)《参赛队伍与承办学校就自带设备协商后确认书》(电子稿《参赛队伍进场设备清单》(电子稿发送到邮箱:564752114@qq.com并确认,作为有效参赛的必要条件。若有2个参赛队伍,请递交2份报名表2份参赛队伍进场设备清单

各参赛队上述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赛前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大赛组委会审核同意后调整。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竞赛选手。报到时,请各领队提交盖章纸制报名表《参赛队伍与承办学校就自带设备协商后确认书》和《参赛队伍进场设备清单》请参赛学生随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食宿安排

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比赛期间领队、指导教师及参赛选手的餐饮和住宿原则上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比赛期间需要住宿的院校请于202431414:00前填写附件4发送到邮箱:564752114@qq.com并确认,比赛期间的住宿统一安排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159-9055-2481

邮箱:564752114@qq.com

QQ群:10330615822025浙江省高职大数据应用开发省赛


附件1 赛项评审标准.docx

附件2 参赛队伍与承办学校就自带设备协商后确认书.docx

附件3 选手报名表.docx.docx

附件4 参赛队住宿回执.xlsx.xlsx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