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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临床技能”赛项的通知
来源:职业技能大赛作者:时间:2023-05-29浏览:748


根据《浙江省高职院校职业能力大赛组委会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新增赛项承办单位的通知》(浙高职赛〔20235号)要求,2023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浙江赛区选拔赛“临床技能”赛项拟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开赛。为确保赛项顺利进行,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临床技能(学生赛、教师赛)
二、比赛时间
2023
615日至616

四、赛程安排

竞赛日程安排如下(具体时间以比赛秩序册为准)。

日期

时间

事项

615

10:00-11:00

参赛队报到

14:30-15:30

笔试

15:30-16:30

熟悉场地

16:00-16:30

领队会

616

7:30-8:30

选手检录、抽签

8:30-12:00

技能竞赛

12:30-16:30

技能竞赛

17:00-17:45

宣布竞赛结果

五、赛项技术说明会

1.时间:20236814:00
    2.
内容:赛项规程说明、比赛流程介绍、在线答疑。
    3.
形式:线上会议,腾讯会议号在钉钉群内另行通知。

六、比赛报名

(一)参赛对象

参赛学生须为高等职业院校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中医学专业、针灸推拿专业、中医骨伤科专业全日制在籍在校 23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891日后出生) ;本科院校中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在籍在校23年级学生也可报名参赛。

参赛教师须为高等职业院校在职在编的专业课教师,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及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

(二)组队方式:

本赛项为个人赛,必须以院校为单位师生联合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所院校限报八名学生及四名教师参赛,每名学生选手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参赛学生及教师选手须遵循2:1比例。

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指导教师必须是为参赛选手所在学校的在职专任教师。如比赛前参赛选手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参赛院校于开赛 3 个工作日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如未经报备,发现实际参赛选手与报名信息不符的情况,均不得参加比赛。

请各参赛学校做好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工作,于681500前将选手报名表电子扫描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和参赛信息汇总表扫描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同时将这两个表格的电子版(可编辑)及选手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电子扫描件(各个文件名用“学校名+组别名+选手姓名”),发送至应老师邮箱181606689@qq.com。联系电话:137-5799-8196

七、联系方式

1.各参赛队请加入钉钉群(群号: 30255011627),方便沟通联系。

2.赛务联系:肖老师 151-5894-5258

附件1:2023年浙江省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临床技能”赛项竞赛选手报名表.docx

附件2:2023年浙江省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临床技能”赛项竞赛选手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3:2023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临床技能”(学生组、教师组)赛项规程(1).docx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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