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赛事动态
关于举办2023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护理技能”赛项的通知
来源:职业技能大赛作者:时间:2023-03-22浏览:1756



根据《浙江省高职院校职业能力大赛组委会关于公布 2022—2023 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项承办单位的通知》(浙高职赛[2022]2号)要求,2023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护理技能”赛项拟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开赛。为确保赛项顺利进行,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护理技能
二、比赛时间
2023
415日至416

四、赛程安排

竞赛日程安排如下(具体时间以比赛秩序册为准)。

日期

时间

事项

415

9:00-11:00

参赛队报到

13:00-14:00

开幕式

14:00-16:00

熟悉操作场地

16:00-16:15

理论考试检录

16:15-16:30

理论考试座位号抽签

16:30-17:00

理论考试

16:00-17:00

领队会

416

6:30-6:40

选手检录

6:40-7:00

选手抽签

7:00-12:00

技能竞赛

12:30-16:30

技能竞赛

17:00-17:45

宣布竞赛结果

五、赛项技术说明会

1.时间:2023327日下午3:30
    2.
内容:赛项规程说明、比赛流程介绍、在线答疑。
    3.
形式:线上会议,腾讯会议号另行通知。

六、比赛报名

(一)参赛对象

须为高等职业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高职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当年),即199871日及以后出生。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护理技能大赛(高职组)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本赛项。

(二)报名要求

1. 本赛项为团队赛,以团队方式报名参赛,每队2名选手。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校参赛选手最多不超过2队(参赛专业为省双高建设专业或者“十三五”浙江省优势专业的院校可增加2队),每队选手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

2. 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指导教师必须是为参赛选手所在学校的在职专任教师。如比赛前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参赛院校于开赛 前3 个工作日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如未经报备,发现实际参赛选手与报名信息不符的情况,均不得参加比赛。

请各参赛学校做好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工作,于3311500前将选手报名表电子扫描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和参赛信息汇总表扫描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同时将这两个表格的电子版(可编辑)及选手身份证、学生证电子扫描件(各个文件名用“学校名+组别名+选手姓名”),发送至应老师邮箱181606689@qq.com。联系电话:137-5799-8196

七、联系方式

1.各参赛队请加入钉钉群(群号: 34589902),方便沟通联系。

2.赛务联系:肖老师 151-5894-5258

附件1:2023年浙江省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护理技能”赛项竞赛选手报名表.docx

附件2:2023年浙江省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护理技能”赛项竞赛选手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3:2023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护理技能”赛项规程.docx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202332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