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职院校(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根据浙江省高职院校职业能力大赛组委会《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项的通知》浙高职赛〔2025〕1号文件,2025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幼儿教育技能”赛项将于4月17日至19日在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举行。为确保赛项顺利进行,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高职院校职业能力大赛组委会
承办单位:金华职业技术大学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时间:2025年4月17日- 19日
竞赛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
三、竞赛内容
全面对接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要求,结合幼儿教育领域岗位实际和实践要求,由各参赛队自主确定参赛项目名称、自主设计参赛项目内容、自主选择参赛设备,竞赛内容包含技术技能操作实施和现场展示讲解。
四、组队要求
1.参赛对象:参赛选手须为我省高职院校(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及3年内毕业生(毕业生须为企业职工,以报名时间为准,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此限)。五年制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培养)学生报名参赛的,须是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四、五年级)在籍学生。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参赛学校毕业证及在企业的社保缴费证明,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在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金奖的选手不得报名参赛。
2.参赛队伍:每个高职院校最多1支参赛队参加本次比赛,每组队员不超过4人,不得跨校组队。
3.指导老师和领队:每支参赛队伍不超过2名指导老师,每个参赛院校指定领队1名(可由指导教师担任),全权负责参赛事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4.参赛学校须为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医疗保险。
五、裁判推荐
为确保赛事执裁公平公正,各参赛院校向承办院校推符合遴选条件的评分裁判,每校推荐数量不超过5人,推荐要求见附件5。各参赛院校于2025年3月28日16:00前将附件5(word电子版及盖章PDF版)发送到邮箱173519102@qq.com,逾期不再受理。
六、食宿安排
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比赛期间领队、指导教师及参赛选手的餐饮和住宿原则上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比赛期间需要住宿的院校请填写住宿回执单,见附件2,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不设平行组,金奖、银奖、铜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实际参赛队伍数量的10%、15%、25%(分别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八、竞赛报名
1.各参赛院校于2025年3月28日16:00前将附件1(word电子版及盖章PDF版)、附件2(excel电子版)、附件3(盖章PDF版)等发送到邮箱173519102@qq.com。
2.比赛报到当天,请将报名表纸质稿盖章原件上交大赛组委会;参赛学生随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毕业生携带工作证明和学籍证明材料。
3.报名截止后,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换;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赛者,须由参赛院校于赛前3天提出书面申请,报竞赛组委会核实后予以更换。竞赛开始后,不得更换参赛队员。
赛项联系钉钉群二维码:
联系人:章老师,电话:159-0579-3899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