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职院校(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根据浙江省高职院校职业能力大赛组委会《关于公布2024-2025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项承办单位的通知》(浙高职赛〔2024〕1号),2025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法律实务”赛项将在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举行。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高职院校职业能力大赛组委会
承办单位: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1.比赛时间:2025年3月21日-23日
2.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瓯江口校区(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雁云路301号 )
三、参赛对象和组队要求
1.参赛选手须为浙江省高职院校(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及3年内毕业生(毕业生须为企业职工,以报名时间为准,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此限)。五年制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培养)学生报名参赛的,须是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四、五年级)在籍学生。
2.本赛项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学生专业不限,每所参赛学校可报2队,每队指导教师2人(指导教师须为报名队伍所在学校全职教师)、参赛选手不超过4人。每所参赛学校可以设领队1人,负责参赛事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3.参赛选手、参赛队指导教师在报名时必须填写所有信息一经大赛组委会确定,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并以此为依据确定最终获奖情况。如比赛前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参赛学校于开赛前7个工作日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比赛期间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由裁判工作组决定是否可进行缺员比赛,并上报大赛组委会备案。如发现未经报备,实际参赛选手与报名信息不符的情况,不得入场。
4.凡在校学习期间获得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金奖的学生,三年内不能再参加相应赛道的同一组别比赛。
四、比赛要求
1.项目内容:
参赛队伍根据赛项设置,结合专业要求,围绕生产、管理、 服务一线岗位实际需求和实践要求,遵循“突出能力导向、解决实际问题、体现创新因素、确保公平可比”的原则,立足技能创新,自主设计参赛项目内容。竞赛内容包含技术技能操作实施和现场展示讲解。
2.项目呈现:
参赛队伍依据项目任务,按团队成员分工进行比赛。技术技能操作实施应重点呈现选手的技能熟练程度、规范程度以及应用能力。现场展示讲解应围绕赛项技能要点、技术难点解决、团队配合、创新要求等方面进行。比赛时长由各参赛队伍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总时长70分钟,其中,技术技能操作实施不少于60 分钟,现场展示讲解不超过10 分钟。
3.评审标准
围绕“技能水平、职业素养、应用价值、团队合作、创新创意”等五个方面,按权重对参赛队伍作整体评价(评审要求见附件1)。
4.比赛场地及设备
本赛项技能操作和现场讲解场地为一间智慧教室,展示室面积约90平方米,提供台式电脑1台、智慧黑板1块、桌椅两套及其他辅助设备,保障正常电力供给,无网络。(具体见附件2)。
各参赛队伍须在赛前确定设备和材料选用情况,同时提交自备设备清单及其使用条件需求,经大赛组委会确认后签订确认书(具体见附件3)。比赛时,参赛队伍凭双方签章的确认书,方可自带设备和材料进入现场。
五、比赛报名
1.各参赛院校填写参赛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4),比赛期间需要住宿的院校请同时填写参赛住宿回执(附件5),并将表格的盖章扫描件(PDF文档)和WORD版电子稿放在一个文件夹,命名为《**院校法律实务赛项报名资料》于2025年3月9日16:00前发送至赛事邮箱89202029@qq.com,报到时提交纸质稿原件。
2.各参赛队上述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六、比赛报到与安排
1.报到时间:2025年3月21日9:00-14:00
2.报到地点:温州灵昆国际大酒店一楼前厅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海经区灵展路50号A幢,电话:0577-81881888。
3.参赛选手报到需携带材料:
(1)全日制在籍学生:学生证、身份证、保险单;
(2)毕业证三年内的毕业生:毕业证、企业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身份证、保险单。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承办校留存。
3.比赛经费及食宿事项: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比赛期间领队、指导教师及参赛选手的餐饮和住宿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奖项设置
1.竞赛设置金奖、银奖、铜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实际参赛队伍数量的10%、15%、25%(分别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2.根据比赛成绩确定代表我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的队伍,具体名额将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确定。
八、裁判推荐
为确保赛事执裁公平公正,各参赛院校可以向大赛组委会推荐符合遴选条件的评分裁判,推荐数量不超过5人。请各参赛院校填写评分裁判推荐汇总表(见附件6),并将表格的盖章扫描件(PDF文档)和WORD版电子稿于2025年3月9日16:00前发送至赛事邮箱89202029@qq.com。
推荐遴选条件如下:
评分裁判(高校教师)应为省外高校或省内普通本科院校相关专业教师,且符合《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基本条件、技术条件。
评分裁判(行业企业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省级以上技能大师”等能证明其技能水平的荣誉称号,且非来自赛项承办院校提供的仪器、设备供应商企业。
九、其他事项
1.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188-5776-9587
参赛院校领队群(钉钉):
2.参赛选手衣着整洁,符合竞赛要求,鉴于保密需要,各参赛队伍比赛期间不得穿戴有明显标识的衣服和帽子。
3.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参照《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项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