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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婴幼儿照护”赛项报名及召开赛项说明会的通知
来源:职业技能大赛作者:时间:2024-03-01浏览:1239



浙江省各高职院校:

根据《关于公布 2024-2025 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项承办单位的通知》(浙高职赛(2024)1号)的具体要求,2024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婴幼儿照护赛项于2024328-29日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竞赛时间:2024328-29

竞赛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

二、比赛项目

婴幼儿照护

三、赛项说明会召开时间

20243月中旬(具体时间在报名截止后通知)

召开方式:线上——腾讯会议(报名截止后由赛项会务组联系各院校领队加入联系群)。

四、参赛对象与方式

(一)比赛对象

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年级和性别不限);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全日制在籍学生。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202451日为准。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学生,三年内不能参加同一专业类同一组别的比赛。

(二)比赛组队

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学校报1支代表队,每个参赛队由 1 名领队、3名选手和1-2名指导教师组成,名单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得更换。如赛前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学校须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组委会审核同意后调整。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竞赛选手。

(三)比赛方式

赛项规程在赛项说明会后发布。

五、比赛安排与要求

(一)报名安排

如实填写竞赛报名表(附件1),并于20243716:00前将经所在学校报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电子稿(附件1)、选手身份证扫描件、学生证扫描件发至邮箱89293111@qq.com。盖章的竞赛报名表(附件1)纸质稿原件,连同选手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到时由领队老师统一递交赛项会务组。各参赛队上述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二)食宿安排

本次竞赛不收取参赛费用与报名费用,参赛院校人员的食宿,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相关费用由参赛院校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章老师  159-0579-3899  罗老师  183-0589-4409

附件1 竞赛报名表.docx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2024.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