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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物联网技术应用”赛项规程
来源:职业技能大赛作者:时间:2021-04-18浏览:787


2021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物联网技术应用”赛项

竞赛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物联网技术应用

赛项组别:职组

赛项归属大类:电子与信息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展示职业院校物联网应用技术及相关专业改革成果及师生良好精神面貌,提高社会对物联网应用技术及相关专业人才的认可度,提高学生的就业水平。

通过竞赛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物联网应用技术及相关专业建设和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引领物联网应用技术及相关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丰富完善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和产业岗位需求有效衔接,提升学校物联网应用技术及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水平提高学校的产业贡献率和社会吸引力

三、竞赛内容与时间

(一)竞赛内容

通过对物联网工程应用实训系统的操作使用,完成物联网工程设计、物联网工程环境安装部署、物联网感知层设备配置调试、物联网PC应用开发与调试、物联网应用开发与调试、职业素养等几个部分的内容,具体包括:

序号

名称

占比

考核内容

1

物联网工程设计

8%

考核参赛选手对物联网工程项目整体的设计。

2

物联网工程环境安装部署

35%

对各类传感器、识别设备、无线传感网、智能网关等物联网设备进行安装、配置、软硬件故障诊断,对物联网网络传输层进行连接和搭建;应用场景的使用与操作;物联网云平台的使用、网关的配置,案例的部署。

3

物联网感知层设备配置调试

18%

对感知层设传感器、嵌入式设备等进行安装、配置。对无线传感网设备的包括ZigBeeNB-IOTLoRa开发和调试,实现要求的功能。

4

物联网应用开发与调试

PC应用开发与调试

18%

对应用的PC端的应用功能进行设计,并按照功能设计要求进行PC应用的开发、测试和提交。

移动应用开发与调试

18%

对移动互联应用场景中的功能进行设计,并按照功能设计要求进行移动应用的开发、测试和提交。

5

职业素养

3%

考核参赛选手在职业规范、团队协作、组织管理、工作计划、团队风貌方面的职业素养成绩。

(二)竞赛时间

竞赛时长:4个小时,竞赛根据参赛队伍数量分组进行,参赛队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内容并提交相关文档。

四、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个学校参赛队伍不超过2支。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设场上队长1名)和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组成。选手须为同校在籍学生,性别和年级不限,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 25 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比赛当年的5 1 日为准。参赛选手在现场根据给定的竞赛任务书,在规定时间内,相互配合实现比赛任务。

参赛队的竞赛工位号在竞赛前由队长或任一名参赛选手抽签确定。竞赛工位的计算机已部署好开发运行环境,赛题以任务书的形式发放,竞赛使用的软件或参考资料在赛前拷贝至参赛选手的计算机,参赛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完成竞赛任务。

竞赛流程如下:

竞赛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主要内容

地址

56

8:00-14:00

参赛队报到

酒店

15:30-16:00

参观赛场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16:00-17:00

领队会议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57

7:30-8:30

入场检录、赛位抽签

竞赛环境确认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8:30-12:30

正式比赛

12:30-13:00

监考裁判收集资料

五、竞赛命题

本赛项的命题工作由赛项执委会指定的命题专家组负责,按照竞赛规程的内容要求,在方向和难度上依据教育部颁发的职业院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国家职业标准,结合高职物联网人才培养要求和物联网企业岗位需要进行设计,命题专家在完成命题后,交由赛项执委会指定的专家进行审核。

六、竞赛规则

1.参赛资格:参赛选手须为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性别不限。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各地代表队之间应团结、友好、协作,避免各种矛盾发生。

2.参赛队的竞赛工位号采用抽签方式确定。赛题以任务书的形式发放,竞赛参考资料在赛前植入参赛选手的计算机,参赛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完成竞赛任务。

3.参赛选手须提前20分钟入场,入场必须佩戴参赛证并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不得私自携带任何竞赛软硬件工具(各种便携式电脑、各种移动存储设备等)、设计资源、通信工具。按工位号入座,检查比赛所需竞赛设备齐全后选手签字方可开始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应注意随时存盘。迟到超过10分钟不得入场。竞赛期间不准出场,竞赛结束后方可离场。

4.竞赛过程中,各参赛队成员之间可以互相沟通,但不得向任何其它人员讨论问题,也不得向裁判长、巡视员、裁判员和其他必须进入考场的工作人员询问与竞赛项目相关的操作流程和操作方法等问题,如有竞赛题目文字不清、软硬件环境等故障的问题,可向裁判员举手询问,成员间的沟通谈话不得影响到其他竞赛队伍。

5.竞赛过程中除裁判长、巡视员、裁判员和其他必须进入考场的工作人员外,任何其它人员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6.参赛选手要严格遵守竞赛现场规则,如发现有冒名顶替等舞弊行为者,均取消竞赛资格。

7.竞赛结束(或提前完成)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与参赛队队长一起签字确认,参赛队在确认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8.其它未尽事宜,将在赛前向各领队做详细说明。

七、竞赛环境

(一)竞赛场地

竞赛现场保证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通风;提供稳定的水、电和供电应急设备,同时提供所有指导教师休息室1间。

(二)竞赛设备

所有竞赛设备由承办单位负责提供和保障,按照参赛队数量准备比赛所需的软硬件平台。

八、技术规范

竞赛项目的命题结合企业职业岗位对人才培养需求,并参照表中相关国家职业标准制定。

序号

标准号

中文标准名称

1

GB21671-2008

基于以太网技术的局域网系统验收测评规范

2

LD/T81.1-2006

职业技能实训和鉴定设备技术规范

3

ISO/IEC 29182-5-2013

信息技术-传感器网络:传感器网络参考体系结构

每个比赛工位上标明编号。每个比赛工位区间配有3张工作台,用于摆放计算机和其它调试设备工具等。配备3把工作椅(凳)。

九、技术平台

赛项组委会为每队参赛队提供标准竞赛设备一套、3台计算机及竞赛用耗材和工具箱,配置单相220V/3A以上交流电源。

1.竞赛硬件平台

竞赛硬件环境要求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物联网工程应用实训系统2.0

1

2

物联网工具箱及耗材包

1

3

工作台

3

4

计算机

3

电脑3台,最低配置要求:

CPU

2.1GHz以上处理器

CPU

内存

2G以上

内存

硬盘

30G以上

硬盘

端口

至少1个串口,4USB接口

端口

2.竞赛软件平台

序号

类型

描述

1

操作系统

计算机

Windows 10

移动互联终端

Android 4.0及以上

2

运行环境

IIS 10.0

.NetFramework 4.5

Android SDK

Microsoft SqlServer 2008 R2

Office 2010

Axure RP 8.0

3

开发环境

Visual Studio 2015

Android Studio 3.2

IAR Embedded Workbench for 8051 8.10.1

Keil uVision5

十、评分标准

本次竞赛评分为六个部分:物联网行业应用标准和知识物联网应用环境安装部署、物联网感知层开发调试、物联网PC应用开发、物联网移动应用开发、职业素养,共计总分为100分。

序号

名称

占比

考核内容

1

物联网工程设计

8%

考核参赛选手对物联网工程项目整体的设计。

2

物联网工程环境安装部署

35%

对各类传感器、识别设备、无线传感网、智能网关等物联网设备进行安装、配置、软硬件故障诊断,对物联网网络传输层进行连接和搭建;应用场景的使用与操作;物联网云平台的使用、网关的配置,案例的部署。

3

物联网感知层设备配置调试

18%

对感知层设传感器、嵌入式设备等进行安装、配置。对无线传感网设备的包括ZigBeeNB-IOTLoRa开发和调试,实现要求的功能。

4

物联网应用开发与调试

PC应用开发与调试

18%

对应用的PC端的应用功能进行设计,并按照功能设计要求进行PC应用的开发、测试和提交。

移动应用开发与调试

18%

对移动互联应用场景中的功能进行设计,并按照功能设计要求进行移动应用的开发、测试和提交。

5

职业素养

3%

考核参赛选手在职业规范、团队协作、组织管理、工作计划、团队风貌方面的职业素养成绩。

注:命题专家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项任务的分值。

十一、评分方法

(一)组织与分工

1.参与大赛赛项成绩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裁判组、监督组和仲裁组,受赛项执委会领导。

2.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设裁判长1名,全面负责赛项的裁判管理工作并处理比赛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并配裁判员若干名,负责协助裁判长工作。

3.裁判员根据比赛需要分为检录裁判、加密裁判、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

检录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进行点名登记、身份核对等工作;加密裁判负责组织参赛队伍(选手)抽签,对参赛队信息、抽签代码等进行加密;现场裁判按规定做好赛场记录,维护赛场纪律;评分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的比赛作品、比赛表现按赛项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4.监督组对裁判组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竞赛成绩抽检复核。

5.仲裁组负责接受由参赛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二)成绩评定方法

成绩评定是根据竞赛考核目标、内容对参赛队或选手在竞赛过程中的表现和最终成果做出评价,本赛项的评分方法分结果评分。结果评分是对参赛选手提交的竞赛成果和作答卷,依据赛项评价标准进行评价评分。

所有的评分表、成绩汇总表备案以供核查,最终的成绩由裁判长进行审核确认并上报大赛组委会。

(三)成绩公布方法

赛项成绩在赛项结束后由大赛组委会负责公布最终成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大赛成绩进行涂改、伪造或用于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如需使用大赛成绩,应报赛区执委会审批。

十二、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队仅限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可提出申诉。

(二)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60分钟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由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三)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2小时内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四)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大赛仲裁委员会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的1天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大赛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三、竞赛观摩

媒体观众可以在不打扰选手竞赛的要求下,沿现场指定观摩通道有组织地参观竞赛现场,了解物联网技术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

在竞赛现场进行竞赛全过程监控录像,记录赛场过程。

在赛场外布置开放式展区,对物联网技术应用进行科普宣传,将物联网技术应用在人们生活中的应用或者未来生活的应用对公众进行展现。

十四、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每个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选手为2021年同校在籍高职学生,不分性别、不分年级,其中队长1名。

2.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在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参赛学校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3.各参赛队的着装上不得有显示学校校名的中、英文标识。

4.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组别同一赛项的竞赛。

(二)指导教师须知

1.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等竞赛相关材料。

3.竞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竞赛的选手、执行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领队、指导教师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现场。

4.参赛代表队若对竞赛过程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

5.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并做好选手工作。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6.指导老师应及时查看大赛专用网页有关赛项的通知和内容,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竞赛的规程、技术规范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竞赛准备。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内容,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2.参赛选手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参赛队按照赛程安排和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

3.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前抽取赛位号,并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

4.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进入竞赛场地,对现场条件进行确认并签字,按统一指令开始竞赛。

5.选手休息、饮食及如厕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6.参赛队须按照竞赛要求及程序提交竞赛结果及相关文件,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标记。

7.竞赛结束时间到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参赛队若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但选手不得离开工位、不能提前离场。

8.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若因选手个人原因出现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由裁判组裁定其结束竞赛,保留竞赛资格,累计其有效竞赛成绩;非选手个人原因出现的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由裁判组做出裁决,可视具体情况给选手补足排除故障耗费时间。

9.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竞赛。有作弊行为的,参赛队该项成绩为0分;如有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等不文明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扣减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10.参赛队完成竞赛并提交结果后,应对赛位进行清理;参赛选手待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清点工具、设备后,应签字确认;工具、设备损坏的,须有实物存在;工具、设备丢失的,参赛队照价赔偿。

(四)工作人员须知

1.树立服务观念,一切为选手着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在赛项执委会的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要求认真做好岗位工作。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证件,忠于职守,秉公办理,保守秘密。

3.注意文明礼貌,保持良好形象,熟悉赛项指南。

4.自觉遵守赛项纪律和规则,服从调配和分工,确保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

5.提前30分钟到达赛场,严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离岗,特殊情况需向工作组组长请假。

6.熟悉竞赛规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遇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7.工作人员在竞赛中若有舞弊行为,立即撤销其工作资格,并严肃处理。

8.服从统一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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