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大气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竞赛规程
一、赛项名称
大气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二、竞赛内容
本竞赛由大气治理工程方案设计、烟气监测与除尘系统运维、烟气监测与脱硫系统运维三个模块内容组成。竞赛时间总计6小时。在一个公共的大气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综合实训平台上进行,通过大气治理工程方案设计,完成工艺比选、图纸设计、电气原理图设计、程序设计、安全生产与应急处置等工作内容;针对烟气监测,完成烟气除尘系统和烟气脱硫系统的部件安装、管路连接、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故障排除、pH 在线监测、二氧化硫在线监测、氮氧化物在线监测、一氧化碳在线监测、氧气在线监测、粉尘颗粒物监测、烟尘采样,以及触控一体机和配电柜的上电运行操作等内容。
(一)大气治理工程方案设计(20%)
在计算机房进行,配备2010版本AutoCAD、Office。具体内容如下:
包括工艺比选、工程图纸设计、电气原理图设计、控制程序设计、安全生产与应急处理等。
1.工艺比选,包括污染源的识别与处理工艺的掌握等。
2.工程图纸设计,包括工艺流程图、部件结构图、采样点分布图等识读与绘制,并完善设计计算。
3.电气原理图设计,包括基础电路与控制电路等。
4.控制程序设计,包括大气污染控制系统的解读与设计等。
5.安全生产与应急处理,包括识别危险源,识记安全防护器具使用要求;了解化验室危险品泄漏应急预案,能及时报告、报警、并实施个人防护。
(二)烟气监测与除尘系统运维(40%)
包括烟气监测、数据计算、除尘系统部件、管道、电气线路、程序、组态以及调试运行等。
1.除尘系统部件、管道、传感器安装连接,包括发尘系统、布袋除尘器系统的安装连接,硬管管路、气管管路的连接,以及传感器安装。
2.除尘系统电源线路连接,包括动力系统线路、传感器系统线路、通讯系统的连接。
3.除尘系统调试,包括电源系统、动力系统的调试,以及系统程序的编写、组态的设计、参数的设置以及故障排除。
4.除尘系统整体运行,包括模拟气源,锅炉系统、布袋除尘器系统等的运行与维护。
除尘系统数据监测,包括温湿度、风速、烟气流量、颗粒物、压力等数据监测。
(三)烟气监测与脱硫系统运维(40%)
包括烟气监测、数据计算、脱硫系统部件、管道、电气线路、程序、组态以及调试运行等。
1.脱硫系统部件、管道、传感器安装连接,包括湿法脱硫系统的安装连接,脱硫系统硬管管路、气管管路的连接,以及传感器安装。
2.脱硫系统电源线路连接,包括动力系统线路、传感器系统线路、通讯系统的连接。
3.脱硫系统调试,包括电源系统、动力系统调试,系统程序编写、组态设计、参数设置以及故障排除。
4.脱硫系统整机运行,包括模拟气源、脱硫碱液的配制,锅炉系统、脱硫系统、吸附系统等的运行与维护。
5.脱硫系统数据监测,包括温湿度、烟气流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排放浓度及剩余氧含量等数据监测。
三、竞赛方式
本竞赛为三个模块竞赛的组合,总成绩按三个模块所占权重加和的最后成绩计算。
2.组队方式
每所院校最多组织2支队伍参赛。一名选手为一队,限一名指导教师。一名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大气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竞赛任务。
参赛选手须为高职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当年),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 2021 年 5 月 1 日为准。
去年已经参赛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今年不能参加同一赛项的比赛。
3.组织实施
(1)大赛采用第三方执裁。
(2)所有参赛选手均需携带身份证和参赛证。
(3)大赛以2021年大气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国赛样题为样题,以GZ-2021008 大气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赛项赛题库为题库。
(4)选手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竞赛,迟到5分钟不得进入赛场,未经允许不得提前离开赛场。为了竞赛内容的保密需要,部分选手将提前进入休息室或赛后滞留休息室一段时间。
(5)比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存储器、照相器材等与竞赛无关的用品。
(6)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确因设备故障导致选手中断比赛,由竞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补时或延时的决定。
(7)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8)参赛选手凭证(身份证、竞赛证、竞赛号)入场,在赛场内操作期间要始终佩戴参赛凭证以备检查。设备操作选手应穿自行配备的绝缘鞋。
(10)比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比赛的选手、执行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参赛人员比赛完毕应及时退出比赛现场。
(11)参赛队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更换须经组织方批准。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
(12)定于2021年4月25日下午报到,4月26-27日比赛,28日闭幕式。具体竞赛安排详见《大赛秩序册》。
四、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 权重 | 二级指标 | 占比 | 评分方式 |
大气治理工程方案设计 | 20% | 1. 工艺比选 | 15% | 客观评分 |
2. 工程图纸设计 | 15% | 客观评分 | ||
3. 电气原理图设计 | 20% | 客观评分 | ||
4. 控制程序设计 | 30% | 客观评分 | ||
5. 安全生产与应急处理 | 20% | 客观评分 | ||
烟气监测与除尘系统运维 | 40% | 1. 系统部件、管道、传感器安装连接 | 20% | 主观+客观评分 |
2. 系统电源线路连接 | 10% | 主观+客观评分 | ||
3. 系统调试 | 30% | 主观+客观评分 | ||
4. 系统整体运行 | 20% | 主观+客观评分 | ||
5. 系统数据监测 | 20% | 主观+客观评分 | ||
烟气监测与脱硫系统运维 | 40% | 1. 系统部件、管道、传感器安装连接 | 20% | 主观+客观评分 |
2.系统电源线路连接 | 10% | 主观+客观评分 | ||
3.系统调试 | 30% | 主观+客观评分 | ||
4.系统整体运行 | 20% | 主观+客观评分 | ||
5.系统数据监测 | 20% | 主观+客观评分 |
注:表中分值为按比例折算后的大致分值,每个模块竞赛中每项按100分赋予分值,根据出题具体情况表中分值会有所调整。
五、奖项设定
本赛项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设个人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为实际参赛队总数的 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获得一等奖的选手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由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
竞赛名次按照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当分数相同时,按照完成的时间排序决定。
六、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参赛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申诉。
七、裁判工作规范
1.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守则
(1)按时到组委会指定地点报到,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
(2)服从大赛组委会的领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切实做到严格认真、公正准确、文明执裁,服从组委会和裁判长管理。
(3)必须参加大赛组委会的赛前执裁培训,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比赛规则,如因故未参加培训将不得执裁。
(4)必须佩戴裁判员胸卡,仪表整洁,语言举止文明礼貌。
(5)必须在赛前20分钟进入赛场,做好赛场仪器设备的清点与核查,做好选手参赛证的核查。裁判员进入赛场不得携带通讯工具。
(6)严格按制度和程序领取相关竞赛文件和物品。
(7)裁判员除与参赛选手进行有关竞赛方面的必要联系外,一律不得与参赛选手随意交谈,不得干扰参赛选手的正常操作。
(8)参赛选手在操作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的,裁判员报经裁判长同意,可以立即停止其现场操作。
(9)在比赛中,若遇突发事件和有争议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裁判长。
(10)如发现选手违反赛场纪律,应立即停止该选手的比赛,并及时报请裁判长,建议取消该选手的参赛资格,并将选手带离考场。
(11)认真填写比赛现场情况记录表。
(12)每一场次竞赛结束,裁判员应监督工作人员将竞赛设备恢复到比赛开始前的状态。
(13)严格遵守比赛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
(14)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执裁过程仲裁判员不得随意离岗,不得窜岗,不得与其他裁判交流,独立执裁。
(15)监督选手遵守比赛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处理比赛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2.裁判员和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1)裁判员在比赛正式开始前30分钟佩戴证件到达组委会指定地点签到、领取竞赛文件和物品。领取后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启封。
(2)竞赛试题应在比赛现场当场启封。
(3)竞赛试题在流通过程中,确保不遗失,不复制,不传阅,不泄漏。
(4)比赛期间,本次大赛的裁判员及工作人员,在与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交谈时,不得泄露比赛的相关内容。
(5)比赛期间,本次大赛的裁判员及工作人员不得通过各种办法私自与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接触联系,未经组委会允许,不得私自离开赛场。手机统一上交,比赛结束后归还。
(6)比赛期间,本次大赛的裁判员及工作人员不得向各赛区领队、指导教师及选手泄露、暗示大赛秘密。
(7)比赛期间,参与评分、统计人员对参赛选手成绩必须保密,不得对外有意或无意泄露参赛选手比赛成绩。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由大赛组委会审定后,统一公布。
2021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大气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比赛通知及规程.pdf